1、之一章 总 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水利工程的管理,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发挥水利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之一章 总 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保障运行安全,发挥水利工程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之一章 总 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水利工程的管理,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与正常运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农田水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之一条 为加强我市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提高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昆明市城市规划主城范围内城市排水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城市排水设施的保护、养护、使用。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水利、水电工程是综合利用水资源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手段,是保障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施,是国家和人民的宝贵财富。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充分发挥工程效益,特制定本条例。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提高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删除《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中的“对在限期内仍不缴纳水费的,供水工程管理单位有权停止供水”,修改为“用水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向供水工程管理单位缴纳水费。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项目需配套建设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之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河北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水利部门负责征收本省境内县城及以下地区(包括城市用水的水源地)范围内的水资源费。
1、法律主观:我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体制规定是: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 *** 监督相结合。
2、之一章 总 则之一条 根据《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为加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发挥投资效益,制订本规定。
3、水利部1997年颁布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公布,以下简称原《规定》),2017年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
4、第1条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规定依法设立,主动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质量体系的监督检查。
5、质量评定管理检查要细、面要广是正确评定质量的基础。抓住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是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的基础,不能认为单元工程质量是个局部问题,应该看到它是最基础的工作,能直接决定工程的整体质量。
6、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的概念水利工程质量是指严格按照水利工程中相关的规定、工程规范及其要求,以及对应的达标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