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随迁子女就是父母进城务工,他们的户籍不在务工的当地,这些孩子们跟随父母到务工地,到了接受义务教育的年龄。
子女的户口若随父母迁移的,可以在户口所在地就近入学。随迁子女入学的对象是指户籍不在城区,到县城区务工就业的人员,包括农民工、经商人员、办企业人员等。
法律主观:随迁子女入学,是指子女的户口若随父母迁移的,可以在户口所在地(迁入地)就近入学(按学区划分)。
五城区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根据学位情况,按积分高低,统一实行电脑派位招生。
随迁子女办理申请 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按规定向 居住证 ( 地 ) 区 ( 市 ) 县 教育 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将《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交回原就读小学。
非新生一年级出具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凡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带上以上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当年规定时间到务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如果符合条件,便可安排上学。
1、申请在成都其他区 ( 市 ) 县就读的随迁子女小升初可参照以上办法执行。
2、子女随迁入学成都学校条件:①适龄入学儿童;②2023年入学儿童需要满足父母在成都稳定就业;或者是5+2区域户籍的孩子不在户籍地就读,在户籍地其他区域就读也需要父母稳定就业证明。
3、适用对象 来蓉居住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成都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通知。
4、据悉,成都市2023年随迁子女入学办理申请时间为2023年4月1日0时至4月30日17时。申请不分先后,凡在2023年4月1日至4月30日规定期间内提交申请均为有效且不分先后,办理时间充足。建议错峰错时提交申请,避免 *** 拥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