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学校校园及周边地区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定期对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和校园内以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检查;每学期应当会同教育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学校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1、第二十五条:洗刷餐饮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2、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制成,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
3、必须确保餐具和保洁设施的洁净。应定期消毒餐具和保洁设施,以杜绝细菌的传播。可以使用蒸汽消毒机或高温清洗机来进行餐具的消毒。餐具和保洁设施必须用干净的抹布或其它清洁材料包裹后才能放置。
4、餐饮具做到当餐回收,当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顿、隔夜。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
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餐用具宜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因材质、大小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
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以及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设施。
消毒后的餐饮具应保存在专用的密闭保洁设施内。在集中消毒的地方,存放已经消毒餐具的专用保洁柜应该有明显的标记,要在其柜门上清楚地写着“已消毒”等字样。餐具消毒常用的方法有:煮沸消毒、蒸汽消毒、烤箱消毒、浸泡消毒等。
1、保洁设施应正常运转,有明显的区分标识。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要求:消毒后的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定位存放在专用的密闭保洁设施内,保持清洁。定期清洁保洁设施,防止清洗消毒后的餐用具受到污染。
2、正常运行:绿色。停机保养:蓝色。设备停用:蓝色。设备故障:黄色。设备封存:红色。理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很多国家都对安全色的使用有严格规定。我国已制订了安全色国家标准。
3、整理:区分物品的用途,清除多余的东西;整顿:物品分区放置,明确标识,方便取用;清扫:清除垃圾和污秽,防止污染;清洁:环境洁净制定标准,形成制度;素养:养成良好习惯,提升人格修养。
4、餐厅卫生主要包括环境、餐桌用具、服务桌、备餐室以及餐厅所负责的公共区域的卫生。餐厅的环境卫生是指餐厅的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灯具、各种装饰品,包括挂画、工艺品等。
5、(2)日常保洁项目 1)清倒烟灰缸、字纸篓等内的垃圾。2)清扫地面。3)擦拭办公桌、文件柜、沙发、电话、办公设备、茶几等家具。4)擦拭门窗、窗台、墙壁、天花板、照明设施、饰物等。5)清洗茶具。
6、(五)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六)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以及最大供餐人数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
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餐洗净、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将其放入保洁柜密封保存、备用。
食堂及餐厅所使用的餐、工、用具(盆、盘、瓢、勺、碗、称、刀、筷、铲等)必须经过高温(蒸汽)或者药物(TC101等含氯消毒剂)消毒后,方可使用。
餐具清洗消毒有专人负责,有消毒记录。餐具、菜具、熟食容器餐后应及时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餐具清洁消毒必须做到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1、内外环境整洁食堂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设施设备布局合理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间,用餐场所。
2、食堂的内外卫生必须做到一餐一打扫,每天清洗,每周必须做到一个大扫除。食堂员工必须做好健康检查,有健康证,凡有患传染病一律不得参加和接触食品。食堂要有防蝇、防鼠等措施,严防生物污染。
3、符合卫生标准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餐洗净、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将其放入保洁柜密封保存、备用。
4、关于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的基本要求如下:食材采购:幼儿园应选择信誉良好、质量可靠的供应商进行食材采购,确保食材新鲜、无污染。所有食材应有明确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合格证明。
5、幼儿园食堂要依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定期年审。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